抗体偶联药物(ADC)持续成为中国创新药企对外授权交易的热门领域。

10月19日晚 ,翰森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森制药 ”)宣布,与罗氏(知名跨国制药企业)达成ADC战略合作及授权协议 。根据协议,翰森制药将获得4亿美元首付款、1.1亿美元一周年付款 ,以及潜在超过150亿美元的里程碑付款等。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这已是双方一年内第二次就ADC达成合作。进一步来看,今年以来 ,已有苏州宜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联生物”) 、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杰瑞”)、映恩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恩生物 ”)等多家中国创新药企相继达成ADC对外授权交易 。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ADC技术不断发展,中国创新药企的研发能力逐渐获得国际市场认可,跨国药企对中国ADC资产的关注也正从单一产品向多个研发项目及技术平台延伸。
潜在交易规模明显提高
ADC是一类将抗体与具有细胞杀伤作用的小分子药物通过连接子结合起来的创新药物。其基本原理是利用抗体识别特定靶点 ,将细胞毒性药物递送至肿瘤细胞,从而提高药物作用的靶向性 。近年来,随着抗体设计、连接子及有效载荷等技术不断发展 ,ADC成为肿瘤创新药研发的重要方向之一。
此次翰森制药与罗氏的合作,体现了ADC对外授权模式的新变化。根据翰森制药披露的信息,此次合作不仅包括两个翰森制药的临床前ADC项目 ,还包括多个由罗氏提出靶点 、依托翰森制药自有ADC技术平台开发的项目。在合作分工方面,翰森制药将主导相关项目的早期开发,最晚至完成全球Ⅰa期临床试验;罗氏负责大中华区以外的后续开发 ,翰森制药保留大中华区相关项目的开发、注册及商业化权益 。此外,翰森制药还可选择最多两个项目参与海外开发,并有资格分享相关项目在美国市场的商业化收益。
2025年10月 ,翰森制药也曾将另一款ADC候选药物HS-20110在大中华区以外的全球独占权益授权给罗氏,获得8000万美元首付款及最高14.5亿美元的潜在里程碑付款。
与此前单一产品授权不同,此次合作进一步扩大至多个研发项目及技术平台,潜在交易规模也明显提高 。
朴拙资本合伙人苗天一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次交易真正值得关注的是4亿美元首付款及后续约定的短期付款,以及合作模式的变化。
“如果是单一临床前ADC项目,4亿美元首付款在全球创新药BD(商务拓展)市场较为罕见。但此次合作包含多个现有项目 ,以及依托翰森制药技术平台持续开发新项目的合作内容,不能简单按照单一产品授权的标准衡量 。”苗天一表示,这说明罗氏不仅看重具体的ADC候选药物 ,也看重翰森制药持续开发新产品的能力,“这意味着跨国药企对中国ADC创新能力的认可,正从单一产品向平台化研发能力延伸。”
行业竞争加剧
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 ,今年以来,中国创新药企在ADC领域接连达成对外授权交易:1月,宜联生物与罗氏就B7-H3(B7同源物3)靶向ADC候选药物YL201达成合作;8月 ,康宁杰瑞与美国Pathos AI公司围绕TROP2(滋养层细胞表面抗原2)/HER3(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3)双抗ADC候选药物JSKN016达成授权合作,映恩生物与罗氏旗下基因泰克公司围绕新型ADC技术平台达成合作。此外,部分综合性肿瘤管线合作也涵盖ADC项目 。比如,今年5月 ,信达生物制药集团(以下简称“信达生物 ”)与美国辉瑞公司达成全球战略合作,涉及12个肿瘤研发项目,其中包括ADC等创新药物。
为何ADC持续受到跨国药企青睐?摩根大通大中华区医疗健康行业研究主管黄旸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以ADC为代表的工程化创新是中国公司较为擅长的领域,加之中国临床研发成本相对海外较低,使得相关领域更容易产生创新成果。“我们预计未来整个ADC市场会比PD-1市场更大 ,更大的市场体量也意味着可以容纳更多的玩家,因此前景可能更为广阔 。”黄旸表示。
PD-1是一种主要表达于免疫细胞表面的免疫检查点蛋白,目前 ,针对PD-1的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已成为肿瘤免疫治疗的重要药物类型。
除了市场规模的增长潜力,ADC与现有肿瘤药物的联合治疗价值,也是跨国药企积极布局的重要原因。黄旸表示 ,不少海外药企已经拥有PD-1/PD-L1相关免疫治疗产品,ADC能够与这些药物形成联合治疗方案 。因此,跨国药企在寻找ADC合作项目时,也会考虑其能否与现有核心产品形成协同 ,实现“1+1>2”的效果。
不过,随着ADC研发热度持续提升,行业竞争也在加剧。苗天一表示 ,目前国内ADC领域已经出现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布局企业较多 。“ADC领域下一阶段的竞争重点,已经不再是能否开发出一款ADC药物 ,而是能否通过新型载荷、连接子 、偶联工艺等技术创新,开发出具有更好治疗窗口的产品。”
苗天一认为,ADC全球临床研发投入较大 ,企业在早期阶段通过对外授权获得资金,有利于降低后续全球开发风险,并将资金投入其他创新管线。与此同时 ,具备平台化研发能力的企业,还可以通过持续开发新项目实现多次对外授权 。
“但这种模式也存在取舍。如果授权项目未来成长为重磅产品,海外市场的大部分商业化收益将归属于合作方。 ”苗天一表示,企业需要在提前获得确定性收益与保留未来商业化权益之间做出平衡 。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